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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5人)

    2020-04-27 10:14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

    【导读】遴选人数:15人,报名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迪庆州纪委州监委(康珠大道8号州委院内)。


     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因工作需要,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迪庆州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州纪委州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一)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职位14名。

      (二)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办公室职位1名。

      具体职位详见《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一)全州县(市)、各乡镇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全州县(市)、各乡镇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4月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报考人员职务级别(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8.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工作服务期限限制且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5.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diqing.gov.cn)、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http://www.dqzjw.gov.cn)及迪庆先锋网(http://zswldj.1237125.cn/html/dq/index.html)发布《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职位。

      1.报名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迪庆州纪委州监委(康珠大道8号州委院内)报名,报考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先电话联系后,将相关报名材料采用发传真、邮寄等方式进行报名,若进入面试则在面试前将原件提交审核。

      2.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

      3.报名资格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用于报名资格审核及工作经历业绩评价。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信息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为准,后期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报名表》原件1份;

      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⑶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

      明(由单位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⑷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⑸现任职务级别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⑹本人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

      ⑺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⑻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⑼本人科级实职领导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⑽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背面须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2张及电子版照片。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至1:3。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及裁减职位。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11日到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满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及迪庆先锋网公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5月14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及迪庆先锋网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经历业绩评价。州纪委州监委组织对报考人员开展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及迪庆先锋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经历业绩评价成绩×3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州纪委州监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遴选资格。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不合格或出现自动弃权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州纪委州监委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不合格或出现自动弃权者,顺延递补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按照遴选单位人员需求和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门户网及迪庆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遴选人员要服从组织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迪庆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87-8896489(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87-8826105(迪庆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0887-8222376(迪庆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附件:

      附件1.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xlsx

      附件2.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xls

      附件3.中共迪庆州纪委迪庆州监委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中共迪庆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迪庆州监察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编辑:hourunj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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